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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22.公司名稱: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。8.因應措施:不適用9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105年3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,分別為員工酬勞新台幣9,055,618元及董監事酬勞為1,017,363元,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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